2.境外、京外返京考生应符合北京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,方可正常参加考试。
3.有以下两种状况之一的考生,需于考试前7日内主动与参加考试的考区考试中心联系,如本人自愿舍弃考试,可由区考试中心登记并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,确定未参加考试且状况属实的退考试报名费,其他状况不退考试报名费;如本人坚持需要参加考试,须经各区教委和考试中心会同卫生健康部门、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(临床大夫)进行综合研判评估后,确定是不是安排其参加考试。⑴考试前健康筛查处于“居家察看”或“居住小区封闭管理”阶段的考生;
⑵考试前健康筛查处于“集中医学察看”阶段的考生。4.考生应适合提前有序进入考试知识点,在考试知识点内要维持1米以上的间隔距离,并服从考试知识点员工安排。体温测试低于37.3℃、“北京健康宝”本人健康码为“未见异常”(绿码)、承诺签字并上交《2021年十月北京高等教育自考考生健康情况承诺书》的考生,可进入考试知识点正常参加考试,体温高于37.3℃且经考区防疫职员研判排除新冠的考生安排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。
5.考生在考试知识点内应佩带口罩(不主张佩带N95口罩),但在同意身份验证时应临时摘下口罩。6.考生在考试知识点内行进或停止间距要维持在1米以上,在考场内应按指定地方就座。北京教育考试院
2021年9月27日